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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撞坏腿 手术抢救时丢脾 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6:4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大连讯(记者李战洲)交通肇事撞坏了腿;到医院治腿,抢救时却伤肝丢脾;法院开庭审判:医院无责任。

  2003年3月的一天,大连市民李女士被车撞伤,到市内某医院治疗。经检查,李女士左膝关节内侧韧带损伤。

  4月1日,医院为李女士进行了左膝关节内侧韧带修补术。手术中,李女士突然出现呼吸停止,医生马上进行抢救,但在抢救过程中,她的肝脾破裂,医院又为她进行了肝修补和脾摘除手术。手术后,李女士住院130多天,先后花掉医疗费12万元,她支付了1万元。

  2004年8月,李女士将肇事司机告到沙河口区法院,要求司机和车主赔偿她肝修补和脾摘除期间的各种费用,但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随后,李女士又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对自己肝脾破裂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005年6月,经李女士请求,法院委托大连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在紧急情况下的抢救是得当的,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

  法院根据该鉴定认为医院没有责任,因此不支持李女士的各项诉讼请求并作出判决,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偿付医院医疗费11万元。

  昨日,记者获悉,此案的上诉期内,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补偿李女士3万元,同时放弃11万元的医疗费,双方已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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