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下海”可获一次性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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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2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李映晖) 明天起,我省公务员辞职创办中小企业,工龄满20年的经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补贴。这是《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透露的消息。 据了解,《条例》第11条规定,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中小企业的,应当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其中工龄达到20年的,经批准可以参照提前退休的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单位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
(编辑叶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