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公务员“下海”可获一次性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2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李映晖) 明天起,我省公务员辞职创办中小企业,工龄满20年的经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补贴。这是《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透露的消息。

  据了解,《条例》第11条规定,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中小企业的,应当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其中工龄达到20年的,经批准可以参照提前退休的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单位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
保留公职2年,工龄连续计算。记者向省、市人事部门了解,均被告知一次性补助配套政策暂未出台。

  (编辑叶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