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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两年多无一人违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新泰讯2004年1月,新泰市法院率先在全省首家推出勤廉自律基金制度。近日,该院纪检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该制度实施两年来,全院没有一名法官因廉政问题受到处分。”

  据介绍,新泰法院勤廉自律基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个人交纳部分,二是敬业奖励部分。敬业奖励又分为一般奖励和特别奖励。一般奖励是指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为
称职以上等次的,单位按本人所交基金数额给予同等金额奖励;特别奖励是指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勤廉自律基金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个人交纳的部分如本人当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次年一月返还原额的60%,其余的40%与敬业奖励部分一起滚动到次年底,如本人次年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第三年一月发给本人滚动基金的40%,其余部分作为长期基金滚动到一次性发放为止。长期基金除调离、离岗或死亡等情形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支取。如果干警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情况的,相应扣减一定比例的基金,直至全部基金。处分前已经领取的基金,按照处罚标准予以追回。该制度得到了省高院的认可并在全省予以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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