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中途下车为讨车费 的哥乘客两败俱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25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剡文鑫 李静)2月27日,的哥康师傅和乘客娄某因车费动起拳脚,结果两败俱伤,一人被送进医院,另一人被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当天早晨6时许,出租车司机康师傅在银川市兴庆区元亨酒店处遇到娄某乘车,遂将其送至银川火车站。到目的地后,娄某要求康师傅在路边等候,他先去车站口接人。此时,康师傅见计时器显示车费为18.8元,康师傅要求娄某下车前先付清车费,但娄某下
了车就向火车站出站口走去。由于当时下火车的旅客较多,康师傅追过去又向娄某索要车费。娄某认为,车费不是很多,加上自己接客后还要乘康师傅的车返回兴庆区,让康师傅等几分种。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动了拳脚,最终,娄某支付了18元车费又进了派出所,而康师傅因受伤较重被送进医院。

  在医院据康师傅说,他开车5年了,曾遇到乘客以找人为由,半路下车后便一走了之,由于多数车费都是5元,他也就算了,但这次车费较多,他怕发生类似事情,才向娄某索要车费的。

  在派出所娄某说,他不是搭车不给车费的人,确实是自己的朋友已经下了火车,他急着去接,所以一时冲动才发生了不愉快的事。娄某表示将配合派出所的处理。

  乘客中途下车办事是否必须交清车费呢?银川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解释:“出租车在运行过程中,乘客中途下车办事,是否应交清车费并付押金,还没有硬性规定,但司机索要车费和等候押金也没有不妥之处。对司机而言,乘客是流动的,乘客上车后就与司机形成了乘车合同关系,所以司机有要求乘客中途下车办事交付押金的权利,这也是乘客的义务。”并介绍,一旦乘客付了押金,司机就得等候,但等候时间将计入车费,双方可以就押金数额协商确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