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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被撞拘禁人 勒索不成反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4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博白讯 赵某华等人听说朋友驾驶摩托车与人相撞后,以为发财的机会到了,便伙同三四个人前去“帮忙”。他们强行把对方关押起来,想借机敲诈其一笔钱,岂料钱没要到,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日前,博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华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岁的赵某华家于2004年6月7日晚11时左右,该县博白镇的梁某锋与一位熟人驾驶
摩托车途经博白镇官田村通往博白县城公路莲耦田路段时,与驾驶摩托车同向的黎某相撞。苏某(已被判刑)知道后,就与赵某华及莫某伟(已判刑)、白某(另案处理)驾车赶到现场,要黎某给8000元钱了结此事。黎某认为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拒绝了这伙人的要求。赵某华与苏某、莫某伟、白某等4人便来硬的。他们立即对黎某拳打脚踢,随后又将黎某拉回到离事发地点不远的一间村边小屋进行关押,之后继续殴打黎某。黎某被迫答应对方的要求,叫朋友苏某打电话通知家里人拿钱来。黎某的哥哥接到电话后,知道弟弟的遭遇,当即到公安机关报警。民警赶到后,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但苏某仍然要黎某给钱才能走。经民警劝说,苏某等人才同意让黎某离开。至此,黎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3小时,黎某的胸部、右前臂、右小腿及腰背部被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黎某的伤情属于轻微伤。赵某华于2005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终未能逃过法律的制裁。(杨小龙 刘强)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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