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为2000元纵容强奸 花季少女遭强暴染上性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13 青岛新闻网 | |||||||||
水母网2月28日讯 仅仅为了得到2000元的“中介费”,理发店女老板刘某让一名男子将朋友的女儿芳雨(化名)强暴,她得到钱的同时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判5年有期徒刑,那名男子业已归案。昨天,芳雨的妈妈林女士说小芳雨患了性病。 本报曾3次对芳雨进行了报道,去年6月23日,本报刊发了《涉案男子究竟是嫖娼还是强奸》一文,当时,海阳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刘某有期徒刑5年,而嫌犯男子却仍在取保
收“中介费”的刘某被判刑,那名男子又该负何责任呢?记者曾多次拨通了海阳市公安局的电话,负责该案的刑警说,他们去抓捕过那名男子,但他已潜逃。昨天,记者自该局获悉,那名男子已被刑警抓获。 林女士昨日向记者哭诉,女儿被强暴后身体一直不好,日前来芝罘区某医院妇科检查,医生说是患了性病,医生还十分疑惑,这么小的年龄怎么会染上性病呢?芳雨在医生的建议下住院治疗,医药费花掉五六千元,却仍未治愈。林女士现已身无分文,孩子的学费还是借的,她不知孩子的未来将如何?(王道昌 孙文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