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聚焦柳州出租屋(1)望闻问切:大多刑事案涉及租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54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 钟华 陈杰

  在2005年《南国今报》全文库查询中输入“租住”一词,能查到146篇稿件,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公安、工商、文化等执法部门查处各类案件的报道。

  春节过后,大批周边县乡的流动人口涌入柳州,又到了房屋租赁交易的旺季,三教
九流的人又纷纷出现在一些出租屋集中的“城中村”和小区里,柳州治安正面临新的挑战。

  柳州市出租屋的管理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解决之道在哪?我们从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与读者一起就此展开探讨。

  龙城暂住人口达43.7万

  小韦带记者走进北雀路的一条狭窄巷道,绕过几个用石棉瓦搭盖的棚子后,他掏出钥匙打开一扇门,说道:“到了,这就是我的住处。”记者一看,只见约5平方米宽的小房间内,光线昏暗,摆着一张单人床和一个破烂的床头柜。屋外搭了个简易石棉瓦棚,棚子里是灶台,上面放着锅碗。

  小韦是从柳江县三都镇来柳打工的农民工,他租住在这里,每月房租仅为20元。这是连日来记者采访的多处出租屋中,租金最便宜的一处。3天的采访中,记者见过一些刚装修完的新房,100平方米,家具、电器齐全,每月租金达千元。但见得最多的还是租金在百元左右的平房。

  记者来到革新路八区西片一带,只见七八排平房平行排开,每排平房之间相隔不足3米,过道中挂满晾晒的衣物。走进其中一间房子,房梁上还挂着打点滴的输液瓶,房内杂乱不堪,其中一个房间还被改成了猪圈,养4头猪,猪圈的气味充满了整间房子。记者问租住在此的一对夫妻:“把房间改成猪圈,房主会同意吗?”丈夫说:“房主收了租金后,我们在这里做什么他不管的。”

  据柳州市公安局户政科副科长涂强介绍,经公安机关登记,截至去年11月30日,柳州市区内共有房屋出租户19472户,出租房屋48756间,暂住人口437446人。其中,鱼峰区有出租屋1.7万余间,居四城区之首。出租屋主要分布在天山路水南村和荣军路一区二区的驾鹤村等“城中村”附近,以及莲花村附近的城乡结合部。柳南区登记的暂住人口最多,有15.5万人,出租屋有1.3万间,主要分布在菜园屯、龙屯村、磨滩路、柳邕路一带。城中区和柳北区分别登记出租屋8452间和5811间,阳和新区则只登记了3000多间。

  “虽然公安部有规定,房屋出租户须主动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但实际上,柳州的许多房东并未依法申报,我们只能派户籍协管员挨家挨户地登记。”涂强同时表示,这些数字大体上可以反映出柳州市出租屋的分布状况,但还是有部分难以登记到,如一些新建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宿舍内的租住户。

  “城中村”违章建房坐收租金

  2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荣军路一区,走进几家墙壁上写有“有房出租”字样的民房询问,没想到大部分房间都已经租了出去。在不足100米的道路两旁,10多栋红砖楼房正在建设中,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房主早就有住房了,建房大部分是用来出租的。你看一楼都建成门面的样子,上面还有这么多的房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在许多类似于荣军一区这样的“城中村”,菜农们拿到土地征用补偿金后,除将自己原来的平房拆掉,重建起楼房,自己居住之外,多出来的房间就用来出租。有些人靠出租房屋,一个月的收入达一两千元。柳州市规划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城中村”新建的房屋,相当部分是没有齐备的报建手续的。

  金先生是柳州市某公司的管理人员,他在鱼峰区、柳北区和阳和新区都有房产出租。金先生说:“手里有了闲钱,不愿存在银行,想投资升值,因为忙于工作,又没有精力做生意,最好的办法就是购买房产。买了房子租出去,既能收租金,又有人帮看管房产,一举两得。”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和金先生持相同观点的房东有不少,他们第二套甚至第三套住宅的投资区域各不相同,有人看好市中心的繁华商业区,有人更愿意投资柳邕路旧机场、柳北片的新建生活小区。

  住在城中区青云路的韦伯对记者说:“原来住在这里的许多人,赚了钱,买了新房子,都搬出去了,旧房子就留给我们这样不肯搬走的老人和租客住了。”许多类似的未经改造的旧城区、老房子,也都成为了出租屋的聚集地。

  大多刑事案涉及出租屋

  “在我们大队所侦破的刑事案件中,有90%是外来人员流窜作案,他们的落脚点多般是出租屋。”柳南公安分局南站刑侦大队大队长周钢向记者介绍说。为此,公安机关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社区民警和户籍协管员深入社区,挨家挨户登记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情况,与附近居民进行交流,及时掌握辖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情况。

  今年2月初,南站派出所社区民警尹都升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获得线索,辖区红桥路三区内有人利用出租屋进行卖淫嫖娼活动。2月21日晚上9时许,派出所3名民警带着巡防队员采取行动。守候不久,民警们就在一栋5层楼的附近发现情况:一名可疑女子不停地与路过的男子攀谈,随后带一名男子进了楼房。可那女子上楼时,将楼下的铁门反锁了,民警没有贸然采取行动。约10分钟后,一名住客回来,打开铁门,民警立即进入住宅检查。

  楼房内走廊昏暗,没有灯光。经过调查,民警得知,这栋楼从2楼以上,每层有4个房间,房主并不住在楼内,16个房间都是出租房,每个房间都安装有铁门。民警们在突查中,共抓获3对龌龊男女。

  荣军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的一名户籍协管员告诉记者,他们在平时的上门登记暂住人口工作中,常常接到反映:租住在某间房子里的人,正在从事违法行为。接到的举报涉及卖淫嫖娼、盗窃、抢夺抢劫及贩卖六合彩资料、黄碟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他们将收集到的线索及时向派出所汇报,警方经过调查后采取行动,常常多有“斩获”。

  制假传销藏身出租屋

  2005年末,今报记者对柳州市的死鸡鸭制售窝点进行了一次暗访,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死鸡鸭的制售窝点,全部藏身在出租屋中。

  去年11月15日,柳州市工商局长塘工商所在该市白露乡明渠新村,查获一个专门加工病死鸡鸭的黑窝点,当场查缴病死鸭近200只。该窝点的生产场所就是一套带院子的出租屋。查处中,检疫执法人员一眼便认出了该窝点老板韦某,并叫出他的名字。检疫执法人员说,韦某因加工、贩卖死鸡死鸭已被查获过多次。以前,他在黄村、静兰也干过制售死鸡鸭的勾当,原来的窝点被查后,他又在白露乡另起炉灶,而且每次都是利用出租屋进行非法生产。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查获的制假、贩假、制售劣质食品等窝点,几乎全部在出租屋。不法分子选择出租屋,主要是为了逃避打击。他们从事非法生产,本来成本就低,生产假酒,只需要一些旧酒瓶和外包装,死鸡鸭的收购价格也十分便宜。在出租屋中,不法分子只需要添置一些简单的设备,就可以生产加工了。一旦窝点被发现,他们能逃则逃,反正窝点中的原材料和设备丢弃了,损失也不大。逃不了被处罚,也可以耍赖:“没有钱!”等风头过了,换间出租屋,另起炉灶,又重新开张。

  在执法中,工商部门还发现,所有的传销窝点,也藏匿在出租屋中。前些年,柳州市的非法传销活动相对猖獗的时候,工商部分曾作出分析:大量出租房的出现,以及配套管理措施跟不上,成了非法传销活动得以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2004年的“1·24”传销杀人案,就发生在跃进路某生活小区的出租屋中。3名从沈阳来柳的传销人员,受骗血本无归,铤而走险谋财害命,对上线狠下杀手,一天之内,3罪犯在居住的出租屋内连杀6条人命。

  出租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正在对柳州市的社会治安状况造成威胁。人们不禁要问:出租屋怎么了?病因在哪里?欢迎广大读者拨打今报热线13397720000、2865454参与讨论,并请关注我们随后推出的连续报道。编辑:杨东作者:钟华 陈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