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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陪女偕男友敲诈“风流客” 毒鸳鸯双双落入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梅县公安局宝华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快速出击,在梅城江南某出租屋将还在睡梦中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女,20岁,湖南桃源县人)、高某文(男,23岁,湖南汉寿县人)一举抓获,发生在去年11月中旬的三陪女敲诈嫖客案宣布告破。

  去年11月上旬,三陪女刘某在某歌舞厅与梅县人曾某相识,之后,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刘某据此索要小费,曾某均以各种借口敷衍了事。没有要到钱的刘某失望之余,与男
友高某文合谋盗窃曾某的手提包。11月19日晚8点左右,刘某按照计划打电话约曾某到梅县华侨城万秋楼附近的出租屋幽会,并趁曾某到浴室冲凉之机,盗窃曾某的衣物及手提包,高某文在楼下望风接应,得手后,两人迅速乘车逃回江南的出租屋,之后打开偷来的手提包,发现里面除了一部手机、20多元现金外还有大量的借据、账本等有价证件。曾某被盗后心急如焚,打电话给刘某索要手提包,刘某趁机敲诈曾某50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第二天中午曾某往刘某的银行账户里存入了3000元现金,刘某收到钱后,又以辛苦费、手续费为由向曾某再次索要600元。当晚,高某文以刘某老乡的身份将曾某的衣物和手提包还给了曾某。曾某随后报了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高某文以为将赃物还给了事主就可以逍遥法外。宝华派出所民警经过3个多月的布控、排查,于近日将他们双双抓获归案。

  据民警调查,刘某、高某文均为吸毒人员。(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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