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讨债惹祸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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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1:0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北碚人刘某帮朋友追债时一拳打去伤人致死。日前,北碚区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1年。 去年8月15日凌晨1时许,刘某得知一个朋友正在寻人追债,便主动提出“扎场子”。找到欠债人王某后,因话不投机而发生争执。刘某见王某握拳,以为他要出手打人,便冲上前去,一拳击中王的面部。王某被击中后仰倒在地,后脑与地面撞击而受伤,经送医院抢
(见习记者 杨波 通讯员 丁全平)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