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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余家娱乐场所戴上“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3:38 大连晚报

  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今日起实施,我市对已开办的娱乐场所将审核后发给《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1300余家娱乐场所戴上“紧箍咒”

  ■首席记者徐瑾

  本报讯“从3月1日起,我们将按照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批准和审核娱乐场所,严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参与经营,一经发现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今天,是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首日,我市将如何贯彻执行新条例,市文化局市场处夏文勇处长昨天一一进行解释。

  夏处长告诉记者,我市的娱乐场所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的,到目前为止有1300余家,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了良好场所。国务院曾于1999年颁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但随着时间推移,原有条例已不能适应现在娱乐场所的管理。于是国务院于2006年1月29日颁布了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夏处长指出,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更加严格规范,提高了设立娱乐场所的准入门槛。同时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与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参与其经营。此外新条例还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文物保护等建筑物内。娱乐场所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要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迪斯科舞厅应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包间安装透明门窗,不得设置隔断、内锁。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同时,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贩卖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毒,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夏处长表示,从今日起,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新条例制定的标准受理和审批新的娱乐场所,对已开办的娱乐场所,将审核后发给《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新条例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同时,他们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格清理,并严禁其亲属开办或参与各类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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