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妹泪别医院搬新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4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张延平)本报连续报道过的弃婴小宝妹,今天哭着离开了医院。由于她的亲生父母至今未现身,小宝妹只能被送到市儿童福利院收养。而本报记者和四○一医院却在今天下午收到了宝妹父母的一封来信,信中道出了为人父母的无奈和期间所受到的良心折磨。 今天上午,记者在四○一医院病房里见到了不知愁的小宝妹,她在医护人员们恋恋
在香港中路派出所办理完各项手续后,医院按照惯例将恢复较好的宝妹送往市儿童福利院。据了解,半年后小宝妹将接受心脏手术。 记者随后从四○一医院了解到,医院有关负责人还是希望宝妹的父母能站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到儿童福利院认领回孩子。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的李燕华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员,具有抚养的实际能力而拒绝抚养、将婴儿遗弃的,构成遗弃罪。但她认为,如果宝妹的父母能及时认领孩子,遗弃的情节明显轻微,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