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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未通知用户 最高罚款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4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当保持连续供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擅自停止供水。除紧急抢修外,由于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需暂停供水的,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如果城市供水企业擅自停止供水,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供水设施发生临时故障需暂停供水,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抢修不及时,未能及时供水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
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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