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农民工工钱别摆谱(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4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漫画/谢学刚晨报讯(记者王欢实习记者姚琦东)3月份,拖欠农民工工钱不还者要注意了!新闻媒体将对这些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高消费,并让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
这一重要决定是昨日“沈阳市法院清理执行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 拒不还款者将依法被拘留 沈阳市两级法院还将加大对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的单位和个人,经工作仍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4月份将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义务人要拘留一批,情节严重的,按《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的要求是:主动出击,调查欠薪单位的财产线索,对怠于调查的执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如果存在被执行人(欠薪者)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农民工非常困难的案件,全市两级法院应伸出援助之手,给予适当的帮助。 23天追回722万元欠薪 据了解,今年1月19日,沈阳中法召开了“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会上,沈阳中法副院长孙义祥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集中为农民工兄弟‘讨薪’,遇到困难法院先垫付,也要让农民工兄弟过好年!” 截至2006年2月12日,沈阳市、区县两级法院共受理直接涉农案件89件,涉案标的4193.5万元,部分案件正在执行程序中,目前共追回款722万元。 “看着农民工们拿着工钱,站在雪地里一边哭着一边给我们鞠躬时,我也掉眼泪了……”沈阳中法执行局局长林昌焕会上动情地说。 特别提醒 讨薪应该怎么做您要记清 错误做法:殴打欠薪者、跳楼威逼等过激行为。 这样做不仅工钱无法要回,更会对他人身体健康乃至自己的生命构成危害,甚至构成犯罪。 正确做法:开工前,一定要与雇佣单位(雇主)签订书面的用工协议。 这样一旦因欠薪而进行法律诉讼时,农民工因有证据(用工协议)会顺利赢得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6年1月19日~2月12日市各级法院办理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汇总
■案例链接 执行局长一次“讨薪”100万 2001年,沈阳华强集团华富工程有限公司在为沈阳市直某机关办公楼施工后,400万元的工程款被拖欠。2004年7月,和平区法院开始立案执行,经查,该机关属全额拨款单位,由上级部门统一管理财务,无法查封银行账户。 于是,和平法院执行分局局长王世兴亲自找到该机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领导。今年1月26日,该机关先行支付给农民工100万元,同时承诺剩余款项尽快还清。 法官垫钱后再帮着讨钱 2005年,沈阳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钱,被激愤的农民工将公司的桌椅、门窗等砸坏。 沈阳中法了解到该工程公司的实际困难,筹措了30万元垫付给100余农民工。随后,沈阳中法将拖欠该工程公司款项的辽宁某房产开发公司在沈的房地产扣押。于是,该开发公司同意支付350万元以解决该工程公司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春节前,农民工如数拿到了被拖欠的工钱。 ■编后 治恶意欠薪须出重拳,有关部门终于出手了。但我们更想知道,在那些恶意欠薪者踏入高消费场所门槛时,我们该怎样阻止。甚至,在他们花天酒地之时,有关部门如何出手。 我们期盼:手握规则,紧盯恶意欠薪者,齐声高呼: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