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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要坐着等死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2月28日讯(记者 纪燕玲)2年前,湖南民工刘勤在海口一家工地上干工摔伤了脖子,由于没有钱动手术,现在每天都只能戴着一副颈托吃饭、睡觉。而更让他难受的是,有关部门已经作出了工伤认定,责任方对此不予认可也提起了行政诉讼,他的索赔官司只好中止。刘勤走上了一条诉讼的维权路,但他感觉病情在一天天恶化。漫漫维权路上,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等到赔偿那一天。

  刘勤告诉记者,他希望通过本报呼吁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规定解决伤残民工维权的困难,或是成立一个基金,让受伤的民工在维权时也能及时得到医治,否则他们拿什么来维权呢?

  从脚手架摔落成伤残

  刘勤是湖南人,1998年来海口后一直在建筑工地做水泥工。刘勤说,2004年5月19日,他经人介绍到孝感远大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公司)承建的一处工地干工。同年5月22日上午11时左右,他在工作台上工作时,工作台突然坍塌,他从3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到地面,当时就昏迷不醒。随后,工头谢某将他送到附近的卫生站治疗。他醒来后,觉得脖子不舒服,四肢麻木无力,特别是右手好像瘫痪了一样不听使唤。

  其后,刘勤又单独到医院,医生为他检查后,确诊为颈椎间盘突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须颈托保护,属于半瘫痪状态,并建议他住院作手术治疗,治疗费大约要3至5万元。刘勤说,由于没有钱,根本没有办法做手术,他只能一天天硬撑,没想到这一撑就是2年。

  刘勤说,当时谢某只是给了他1800元作为赔偿,他当时无奈只好先收下了这笔救命钱,可这还不够做手术的零头。于是,他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方赔偿,海南弘钢律师事务所周亚敏律师给他提供了法律援助。

  索赔官司被中止

  刘勤告诉记者,他的起诉后来被法院中止,原因是孝感公司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据介绍,2005年1月17日,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劳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勤受伤系工伤。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勤为伤残四级。孝感公司不服省人劳厅的决定,2005年9月28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省人劳厅作出的工伤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孝感公司是该项目的发包方,其将项目发包给谢某,谢某再雇佣刘勤砌墙,应视为孝感公司与刘勤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省人劳厅进行调查后,适用相关规定,认定刘勤受伤系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2005年11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孝感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孝感公司表示不服目前已上诉。

  维权路上病情恶化

  刘勤说,他必须等到这起行政诉讼官司了结后,法院才能再继续审理他的民事诉讼索赔官司,而他要真正拿到赔偿得等官司终结之后。他曾向法院要求先予执行拿钱治病,但法院认为这起官司涉及了几个当事人,还不能明确他们的责任,因此不准先予执行。他告诉记者,由于没有钱,他这两年来吃了上顿不知道下顿,夏天来他露宿街头,冬天住进救助站,最近借了400元才租了一间60元的房子,结果今天下雨到处漏水。

  更让他痛苦的是,由于没有钱做手术,他感觉到自己的伤势在一天天恶化。“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判决的那一天。”刘勤一脸茫然。

  刘勤说,民工本来就是弱势群体,责任方不愿承担责任,官司一打就是好长时间,这段时间他们只能坐着等死吗?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规定,解决伤残民工在维权时的实际困难,能让他们更早得到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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