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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条例》今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12 青年时报

  时报讯 今天起,由国务院发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杭州市疾控中心就《条例》中有关问题做出解读。

  新《条例》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纳入了法律保护范畴。因得知病人是艾滋病感染者而把病人晾在手术台上,医生却逃之夭夭。这样的医生今后不仅仅要受道德谴责,而且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宋意丽 通讯员 施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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