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部门加强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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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 战艳)中国气象局出台的《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3月1日施行。这项规定对气象台站的建立、资料汇集、以及信息资源共享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说,这一新行业管理规定意在减少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统一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加强协调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气象行业的总体水平,更及时、准确、科学、高效地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
中国现有各类气象台站4000多个,国家气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有2600多个,还有1300多个气象台站分布在民航、农业、林业、盐业、水利、海洋、电力、司法、科研、院校和军事等部门。 许小峰说,气象工作的“分部门管理”体制,虽为本部门提供了有效的气象服务,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不同部门缺少协作,不利于气象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有限资金的集中投入,致使投入不足、设备陈旧落后、重复建设严重、整体效益不能充分发挥等。 他说,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多样,但主要是因为体制障碍,现有的体制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形成的“小而全”、“企业办社会”、“部门办气象”的管理体制,在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这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旧的传统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弊端日趋明显。 新行业规定共有25条,主要涉及气象行业管理任务、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台站管理、气象行业标准、气象探测和资料共享管理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