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今日起施行 “禁令”难挡KTV“夜半歌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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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所有娱乐场所不得营业”,从今天起,新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于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做出严格的限制。然而昨夜今晨记者对我市多家娱乐场所进行暗访时发现,凌晨2时以后仍有众多娱乐场所在营业。 今日凌晨2:00,记者一行沿濉溪路、荣事达大道对多家娱乐场所进行暗访。在双岗附近几家娱乐城依然灯火通明,而门口的快车道等客的出租车排成一排。站在路上观察,不
记者首先以客人的身份进入“花城夜总会”。 “2点钟以后还能来这里玩吗?”记者试探着询问。 “当然可以!”二楼的一位服务人员肯定地回答记者,随即热情地询问记者有几人,并准备把记者带向三楼。 “不是说2点以后就不能玩了吗?”记者问。工作人员摇摇头说不知道。 记者以等会再来为理由,迅速离开。在门口的人行道上,记者仍能听到包厢里传出的唱歌声,在安静的凌晨显得十分清晰。 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旁边的“喜宝夜总会”。在大门口,两位服务员热情地招揽记者。两人告诉记者,这里每天可以一直玩到凌晨5点左右。对于记者问到的关于凌晨2点以后,娱乐场所必须停业的新规定,他们的回答是:“我们是可以一直营业的。”而在隔壁的“怡梦音乐俱乐部”门口,记者发现几位青年男女正议论着准备开多大的包厢,随后鱼贯进入俱乐部。 凌晨3:00,记者又走访了数条道路,发现依然在经营的娱乐场所并不在少数。有的场所虽然看似已经停业,门口的招牌灯也已熄灭,但场内还是灯火辉煌,不时还能听到传出的音乐声。 新闻链接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记者 王成丽 祝伟) 新闻点 2:00 市内娱乐场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