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达标可使用 评审专家为新房开“准生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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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1:39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2月28日讯来自各大专院校、设计院、研究所等领域的140名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专家明日正式上岗,新房须经他们逐项审核过关方可交付居民使用。这是记者今天在哈市房产住宅局组织召开的哈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专家首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近年来,哈市部分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后,存在着工程质量不合格,绿化和设施配套不到位,物业管理不落实,居民使用高价水电等问题。据了解,仅去年一年,哈市就接到1300起新房交付使用后的相关投诉。新出台的《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哈市住房交付使用的标准,共设定了规划、工程质量、供电、供水、供燃气、庭院配套等十五项交付使用条件,而这些条件的审核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共9人,其中业主代表和评审专家各3人,物业管理企业、区人民政府及社区代表各1人。 哈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宣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次共确定了140名评审专家,无一人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旦发现评审专家违规,将取消其评审资格。此外,对评审结论予以公开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