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凌晨暗访发现娱乐场所安全套难觅其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2:32 扬子晚报 | |||||||||
按照今天开始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内发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否则将受处罚。今天凌晨,记者在南京湖北路、盐仓桥以及下关热河路等几家娱乐场所调查发现,一些娱乐场所对售卖安全套并不热衷,有几家还表示对条例规定并不知情。 [湖北路某KTV歌厅]今晨0:30左右,记者和两名同行一起到位于南京湖北路的某大
[盐仓桥某酒吧]今晨1点左右,记者来到了盐仓桥附近的一家酒吧。此时,正是客满的时候,舞池中不少人在跳着慢三,舞池周围的座位座无虚席。记者掏出20元钱,来到服务台,要求买安全套。遭到该酒吧老板的拒绝,该老板声称他们是正规场所,从来不提供性服务,更没必要卖安全套,以后也不会卖。记者随后又来到下关区的几家中小型酒吧,但都没有找到安全套的踪迹。 [热河路某大型娱乐中心]今晨1:30左右,记者来到热河路上的这家大型娱乐中心,刚进门,就见到门厅内挂着一台安全套自动售卖机。据该娱乐中心老板称,他们早在去年就安放了这台自动售卖机。刚安放的时候,还挨了市民的不少谩骂,甚至有市民怀疑他们提供性服务。直至现在,他们才松了一口气,全市的娱乐场所都必须安放安全套了。他们再也不是“出头鸟”了,没必要再挨“打”了。 听了记者在前几家酒吧的遭遇后,该娱乐中心老板称,《条例》虽然规定娱乐场所必须提供安全套发售设施,对违规的也明确提出处罚,但一些娱乐场所的负责人对此仍十分敏感,近段时间,估计很难将安全套发售设施安放到位。本报记者臧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