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重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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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4:04 金昌日报 | |||||||||
本报讯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把执法检查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始终坚持“三查”并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注重落实,促进了全 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是单位自查重自纠。人大常委会对年度执法检查活动专门安排部署,结合“四五
职能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动纠正,促进日常工作的法制化。 二是普遍检查重整改。县人大进行执法检查时,普遍深入全县乡镇,重点村社,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 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人大 常委会进行反馈汇报。 三是重点抽查重提高。在认真搞好“两查”的基础上,人大常委会把与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 点,突出公检法三机关年度执法检查和执法情况,注重抓好复查验收;还积极配合省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有力提高了执法成效 。2005年,常委会会议审议《教师法》、《草原法》、《食品卫生法》、《劳动法》等贯彻落实情况后,向“一府两院”转办审议意见7条,较 好地解决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葸平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