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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着一桶酒 婉拒坐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司机细心耐心乘客心服口服目击者有感而发提一个建议

  本报讯记者黄丽娜报道:昨天,两名提着50斤烧酒的男乘客,被一位公交司机劝下了车。目睹了整件事情的郑伯不停地向记者感叹:“这位司机大佬负责任,做得好。我们乘客也应多些安全乘车的知识。”

  昨天下午,郑伯乘坐的284路公交车行驶到三元里站时,两名中年男子提着一个50斤的大白塑料桶准备登车,桶里装满了水状的液体。

  “桶里装的是什么啊?”驾驶这班车的司机问道。

  “烧酒。”中年人爽快地回答。

  “烧酒不能携带上车哦,这是危险品来的。”

  “喝的哦,怎么成了危险品,还不能上车?”听了这回答,中年人很纳闷。

  “虽然是饮品,但烧酒酒精含量很高,又易挥发,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汽车启动时打出的火花,有引燃的可能性,容易着火,还可能发生爆炸。更何况现在的公交都已经油改气了,这类物品更危险。”听了这样详细的解释,两名中年人心服口服地下车了。

  站在一旁的郑伯,心里直为这名司机大佬的认真负责叫好,同时,自己觉得有些小小的“惭愧”:“说真的,我大学学的还是理科,但如果不是听了司机大佬一番话,我也不懂这其中的道理哩。也算给我上了一课。”长了些学问的郑伯还特别希望,公交车可以像飞机、火车一样,把不能携带上车的危险品,贴出告示或是通过车内的广播广而告之,让乘客们都能多些安全乘车的知识,配合司机的工作。

  记者咨询广州市交委后获知,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规定》明确规定:乘客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刺激性气味以及其它可能危及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乘车。禁止携带活体禽、畜、宠物等动物上车;携带易造成车辆污损物品、瓷器玻璃等易碎物或贵重物品乘车时,应将物品妥善包装保管。此外,赤膊者、醉酒者、无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准乘坐公共汽车、电车。(报料人郑先生,三等奖100元)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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