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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遭强奸后产下女婴从六楼抛下致其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1:32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

  一个刚满18周岁的少女妈妈一人独自在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后,将其抛出窗口致其死亡。2月28日,嘉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梅有期徒刑3年。

  1987年出生的小梅2005年4月来到上海打工,母亲陪同女儿一起来到上海照顾她的生
活。两人共同生活在一起近半年,母亲竟然没有发现年仅18岁的女儿已经有孕在身,还认为女儿身体发胖,不停地督促小梅减肥。而小梅也由于年少无知、害怕父母责怪没有及时向父母说明情况。

  2005年10月29日上午,已经怀孕的小梅在位于嘉定区的暂住地

卫生间内独自一人瞒着母亲产下一名女婴。因害怕父母知情,在慌乱、不知所措的情况下,拉断女婴的脐带后将女婴从位于6楼的卫生间窗口扔出摔至楼下草坪上,被群众发现后报警。小梅及女婴分别被送往
医院
救治。女婴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尸体检验报告认定,女婴系生前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后据小梅自己说是在自己老家工作时遭人强奸才导致怀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梅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婴儿从六楼摔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小梅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时刚满18周岁以及能够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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