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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续租不交钱 房主没权进屋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48 哈尔滨日报

  我在2005年将一套房子出租给刘某,约定2005年9月份到期。可是,合同到期后,刘某要求延期,但始终没有续交租金。2006年1月开始,刘某就再没与我联系,我去出租屋找他,也一直没人。今年2月6日,我担心屋内长期没人住,水管、暖气管一旦冻裂,损失就会很大。于是,我就想用自己的备用钥匙打开房门,但亲戚朋友劝我谨慎处理,劝我到当地派出所问一问再说。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说在没有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的情况下,即使是房主也不能擅自进入,因为房子租给别人,在出租期内就等于是对方的私有财产,如果我擅自进入
,后果将很严重。可是,刘某一直不出现,难道我就一直不能收回房子吗?一旦有水管冻裂,我的损失谁负责?我该怎么办呢?王先生

  房屋出租给别人,在出租期间内,房东是绝对不可以擅自进入的。法律规定,定期租赁房产到期后,房主有权收回房子。但王先生的情况有特殊,因为在出租的前期,王先生和刘先生有固定期限,但是期满后,刘先生又和王先生口头要求继续承租,且没有约定固定的承租时间,这即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要收回住房必须注意,首先不能擅自进入,因为在租房人没有把钥匙交给房主,没有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子的使用权还是出租人的,一旦房主进入,若有财产纠纷,房主将很难摆脱干系。所以应该先向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给公安机关调查时间,待警方确实查无此人后,王先生才能进入。黑龙江闻明律师事务所 王文明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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