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工程款拘人终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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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1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为了追讨一笔债务,便拘禁债务人,未料钱没到手,自己却身陷囹圄。昨日记者从巴南区检察院获悉,债主刘德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刘德成,家住万州,是一名基建小包头。2003年,他与人合伙,在合川市承包张某某的一项建筑工程。工程竣工,张某某欠下30余万元工程款,多次追讨未果。去年10月31日,追债近一年的刘德成将此事告诉给两个朋友,叫他俩一起帮忙要钱。为了“扎场子”,朋
刘德成等一行6人提早到达约定的茶楼,并做好安排:他独自去商谈,其他人坐在旁边喝茶“待命”。协商约半个小时,对方拒绝了他的要求,坐在旁边的人齐上前,将张某某押走。 他们把张某某押送到巴南区花溪镇岔路口一农家乐里。张某某被迫打电话给家人、朋友筹款。然而,家人还是没有凑到钱。次日晚21时许,刘德成只得把张某某放走。回家路上,张某某报警。 (见习记者 张勇)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