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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揪出校园色狼 恶魔“零口供”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7:13 扬子晚报

  本报讯盱眙县实验初级中学小超市经营者王某强奸女生卢某,猥亵女生陈某,归案后拒不交待,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在法庭上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尽管王某以“零口供”对抗,还是被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王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昨天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终审判决。

  2004年11月份左右的一天晚上,盱眙县实验初级中学女生卢某,放晚自习后来到王某经营的学校小超市内购物,王趁超市无人,突然关门熄灯,对其实施强暴。2005年3月1日,受害人卢某经医院化验已怀孕,然后进行引产手术。经DNA鉴定,卢某腹中的胎儿与王某的血痕符合亲子关系。2004年第一学期的一天中午,王某又对该校初二年级学生陈某进行猥亵。归案后,王某矢口否认与任何女生有过性关系,但是被害人卢某的陈诉作为直接证据证明了强奸案发的整个过程,并且得到DNA鉴定结论和相关间接证据的印证。虽然是“零口供”,还是难逃法网。(王吉祥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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