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妈妈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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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08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一个女婴刚在厕所里降生,即被年满18周岁的未婚妈妈小梅从六楼窗口摔下,数小时后就离开了世界。前天,嘉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梅有期徒刑3年。 18岁的小梅年少无知,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2005年10月29日上午,她在卫生间内独自一人产下一名女婴。因害怕父母知情,她拉断女婴的脐带,将女婴从6楼厕所窗口扔出。女婴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小梅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婴儿从六楼摔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小梅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以及能够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小梅有期徒刑3年。□孙健峰忻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