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少女妈妈被判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0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一个女婴刚在厕所里降生,即被年满18周岁的未婚妈妈小梅从六楼窗口摔下,数小时后就离开了世界。前天,嘉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梅有期徒刑3年。

  18岁的小梅年少无知,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2005年10月29日上午,她在卫生间内独自一人产下一名女婴。因害怕父母知情,她拉断女婴的脐带,将女婴从6楼厕所窗口扔出。女婴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小梅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婴儿从六楼摔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小梅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以及能够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小梅有期徒刑3年。□孙健峰忻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