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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证难“开”一把锁 搅拌车遭锁并被罚2000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45 新桂网

  

两张证难“开”一把锁搅拌车遭锁并被罚2000千元

  被锁的混凝土搅拌车。记者罗伟摄

  

两张证难“开”一把锁搅拌车遭锁并被罚2000千元

  南宁市桃源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向记者出示,由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出具的占道证、挖掘许可证及相关收据。记者罗伟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康温)3月1日下午,南宁市中山路尾一辆被城管执法铁锁锁得动弹不得的水泥搅拌车前,桃源大桥的施工方和城管人员争执了起来:城管人员认定施工车辆在施工时存在损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违章行为,要处罚2000元,而施工方则认为施工场地已办了施工临时占道证和道路挖掘许可证,自己在开挖的施工场地施工,不能算是损坏了公共设施,处罚明显过重。

  当天下午2时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搅拌车司机及施工方仍在与城管人员争论不休。水泥搅拌车司机蓝勇华介绍说,2月28日晚12时许,他所开的30吨水泥搅拌车灌了车内的21吨水泥后,一辆水车过来清洗加压泵浆的泵车。“突然,来了4名城管人员,问我们有没有证,”蓝勇华说,对方看到他们办有临时占道证和道路挖掘许可证后,有人犹豫不决,有人则说“有证也不行,水泥搅拌车损坏了城市公共设施,违章了。”后来,城管人员指出蓝勇华等人在施工时存在两项违章行为,其中一项要罚款3000元,另一项要罚款2000元。

  当时,蓝勇华等人觉得罚款的数目太大,没有服罚。对方便将他的水泥搅拌车车轮锁住。

  当天下午,在场的一位姓钟的城管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晚他们在现场发现施工方在冲洗施工车辆过程中,水泥浆流得满地都是,并直接排入了雨水渠,“现场又脏又乱”,而且施工方在施工中还压占了公共设施。这名负责人指着水泥搅拌车的后轮说,车子后轮停到了雨水井盖上,属于压占城市公共设施。

  另外,人行道上两棵树的根部也被水泥浆覆盖了,属于损害树木。“马路面也残留了一些水泥浆,显得脏了。”他解释说,桃源大桥施工方违反了《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26条,因此决定处罚2000元。

  针对城管人员的说法,桃源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王晓光则有不同看法。王晓光拿出施工临时占道证和道路开挖许可证告诉记者说,他们施工方于2月23日获得南宁市市政局批准的这两个证,“根据这两张证,我们施工方在中山路尾的施工场地面积达3800多平方米,不但可以占道,而且还要根据施工需要挖掉一部份人行道等路面。”王晓光说,他们已经给市政部门交了9万元押金,作为施工完毕后修复路面及排水渠的保证金。“既然现在被锁的水泥车在市政部门批准的施工场地范围内,而且施工场地的一部分路面尚且还要根据需要挖掉,怎能说我们损坏城市公共设施呢?”据介绍,城管人员之所以说施工车辆违章,主要是认为施工方没有把施工场地围起来,所以还是城市道路,城管就可以管。“我们按规定办了证,即便尚未围工地,也是情有可原。而且按规定我们这种情况最多也只罚500元。”王晓光等人不服气地说。

  争执了一个多小时后,双方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城管人员通知施工方到秀厢路城市综合执法机动大队去接受处理。当天下午5时,司机蓝勇告诉记者,他们虽然不服气,最后还是交了2000元罚款。“如果不交,车子就一直被锁着,所以我们只好认罚了。”(热心读者蓝先生稿酬50元)编辑:邓慧作者:黄康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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