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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贼”抢2元被判3年 只因案犯携带了菜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1:0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据新华社3月1日电广州一名“飞车贼”只抢了2元现金,但却被判刑3年,原因是案犯携带了菜刀。这是记者在广东公检法机关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犯罪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后首次举行的宣判大会上获得的消息。此举表明,“飞车贼”所抢数额不多也有可能被判重刑。这名“飞车贼”叫易保才。

  2006年1月2日,被害人朴某及朋友正在公交车站候车,易保才携带一把菜刀乘坐同
案人“阿细”(另案处理)驾驶的摩托车,趁人不备从朴某手中抢夺走一个包随即逃跑,但被朴某的朋友抓住,同案人“阿细”当即逃之夭夭。警方从易保才身上搜出一把菜刀。事后,警方发现被害人朴某包内只有现金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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