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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无证驾驶者被处行政拘留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1:3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自2月28日我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后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至今,警方已对安徽人韩某等9名无证驾车者各处以15天行政拘留。

  据了解,为维护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后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问题,我市警方重拳出击,进行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两天来已查
扣了400多辆非法后三轮摩托车,并对9名无证驾驶后三轮摩托车非法上路行驶的人员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昨天上午,在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记者见到了韩某等9名被拘人员。面对记者,他们都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连称后悔,表示拘留期满后将遵纪守法,不再有此违法行为。安徽人张某说他原先没意识到自己无证驾车所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直到前天被警方查扣并进行了一番教育后才幡然醒悟。他说,“以前驾车时横冲直撞,闯红灯、超车、乱闯车道,现在想起来确实十分后怕,幸亏没有闯出祸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大张旗鼓加大对非法上路的后三轮摩托车的打击力度,以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闻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无证驾驶后三轮摩托车,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对无牌证、非法拼装的后三轮摩托车,由交警部门予以收缴,对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拒绝、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以及煽动闹事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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