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谁也不能截留挪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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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0:57 大连晚报 | |||||||||
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工作会议昨召开,副市长贺旻强调,市、县两级财政要直接拨款到校 教育经费谁也不能截留挪用 昨天上午10时,副市长贺旻紧急召集市教育局、财政局领导及大连市涉农地区分管
免除学杂费,为民办实事 免除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和免费为农村中小学生提供教科书,是大连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的18件实事之一。年初,市政府计划从今年9月份秋季开学起执行这一惠民政策。2月28日,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1日春季开学起,就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当天,市教育局就向我市涉农区市县教育局下发了紧急通知,农村初中、小学一律停止收取学杂费。 两级财政直接拨款到校 由于免除农村学杂费的时间提前到春季,各项准备工作略显仓促。农村学校开学后急需运转经费,市政府要求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各自分担比例补足预算缺口。市财政局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春季市本级应该承担的补助经费确定预拨额度拨付到各涉农区市县,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足额承担应承担的部分,不得转嫁到乡镇筹措解决,也不得挪用2005年市财政追加的转移支付公用经费。 贺旻强调指出,对财政下拨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要实行“直通车”式拨款,专户运行,直接到校,不得下拨到乡镇。今后,各区市县要把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及时下拨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 要加强财务监管 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成立“两免”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例会制度,定期通报资金保障、对象认定和教材采购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农村中小学设立财务机构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规范收支行为,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使用教育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要求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指导与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对各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联审互查和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相关链接 乱收费要坚决查办 本报讯昨天,副市长贺旻在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工作会上,严厉地向各区市县主管教育的负责人提出忠告,今后教育再出现乱收费,责任就在教育部门身上。谁要是乱收费,就要坚决追究查办。 我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今后,教育部门就没有任何理由向家长乱收费。贺旻强调指出,今后,如果哪个地区和学校出现了乱收费的问题,我们就要坚决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出一起,查一起,决不姑息!同时强调,不允许任何部门向学校搭车收费和乱摊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决抵制。 教科书政府要统购 本报讯昨天,记者在大连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农村中小学学生使用的教科书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今春起,市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费提供教科书。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约,要求农村中小学的教科书必须由政府统一采购。采购工作由大连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政府要求两局严格履行采购程序,最大限度地节约采购资金,要确保教科书“课前到书,免费使用”。同时提请相关部门研讨,是否在今后实行教科书回收、循环使用。 哪些孩子享免费待遇 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大连市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