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职工的利益必须全部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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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26 哈尔滨日报 | |||||||||
市府要求改制企业及时发放补偿金和内欠,存续企业尽可能招录原企业职工 哈报网讯(记者 薛秀颖)“要把维护职工利益的措施落到实处”,这是昨天召开的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特别强调的。会议提出,企业不能与职工争利,凡是应该给职工的内欠和补偿金,必须尽早、足额到位。
副市长丛国章在会上指出,就业事关职工的根本利益。虽然哈尔滨市依托社保试点政策,使职工开始由企业人变为社会人。但是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意味着职工必须离岗,被推向社会。凡是改制存续企业,原则上不能对在岗职工进行经济性裁员。其发展既要更多地依靠现有在岗职工,还要在发展中尽可能多地招录原企业职工重新上岗,切实承担起吸纳劳动就业的社会责任。对一些影响全局的企业,继续采取与投资者限定最高裁员比例的办法,从严控制失业职工数量。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对并轨后走向社会的职工,要在接续好各种保险关系的同时,帮助实现再就业。对年老体弱、单亲以及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给予特殊关注,公益性岗位要向这部分家庭倾斜。他强调,可以允许职工本人有岗不就,但不允许职工因为无岗而失业,更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把政策落实过程变为谋取私利的过程。 为确保职工应得利益尽早、足额到位,会议要求:补偿金还没有发放的并轨企业,要抓紧筹集资金、签订协议,3月末前要全部办理完发放手续;将补偿金及内欠转为职工股权的企业,要加速引进投资者把职工股置换出来;签订分期偿还内欠协议的企业,要制订资金筹集计划。特别是已经到期的,要按时足额兑付。各级政府、资产经营公司以及企业主管部门要把这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列为定期检查的重点,认真加以督办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