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堵门 业主放气给自己解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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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3:08 辽沈晚报 | |||||||||
“非本公司车辆如若再停放一律放气,丢失不负责任”。昨日上午,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北四经街附近一家快运公司橱窗前贴出了这样一则告示。据楼上一些单位的员工们说,自从这则告示贴出后,这两天他们当中不少人放在楼前的自行车都被放了气,而且气门芯不知被扔到哪里,无奈下只好把车推到数百米远的修车点维修。 昨日上午,在3楼办公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告示已存在好多天了,开始大家还以
对于贴出的告示,该门市的一位负责人承认是他们贴出的,但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他告诉记者,公司前这块空地本来是公司以及员工车辆停放的地方,但这些外来自行车停放在这里使得公司车辆无处停放。开始他们曾屡次警告一些人不要把自行车放在门前,但屡次警告后没有任何效果,不得已才采用放气的方法。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告诉记者,该公司负责人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拔人家气门芯是一种侵犯物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共秩良俗”的原则,因此这种破坏人家物权的行为不但违反民法也是不道德的。 记者罗奇 吴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