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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被强奸产下女婴 将其抛出窗口致其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28 桂龙新闻网

  一个刚满18周岁的少女妈妈独自在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后,将其抛出窗口致其死亡。近日,嘉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梅有期徒刑3年。

  1987年出生的小梅2005年来到上海打工,母亲陪同女儿一起到上海。两人在一起生活了近半年,母亲竟没发现年仅18岁的女儿有孕在身,还认为女儿发胖,不停督促她减肥。小梅由于年少无知,害怕父母责怪,没有及时向父母说明情况。

  10月29日,小梅瞒着母亲,在嘉定区的暂住地卫生间内独自产下一名女婴。因害怕父母知情,欲尽快将婴儿解决掉,在慌乱、不知所措的情况下,小梅拉断了女婴的脐带,并将女婴从位于6楼的卫生间窗口扔出摔至楼下草坪上,被群众发现后报警。小梅及女婴分别被送往医院救治。女婴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尸体检验报告认定,女婴系生前颅脑损伤而死亡。

  据小梅自己说,是在老家工作时遭人强奸才怀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梅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婴儿从6楼摔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小梅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以及能够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闻晚报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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