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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开通网上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0:27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本月1日起,我市法院正式开通网上立案,当事人只需通过汕头法院网(http//www.stcourts.gov.cn)提交材料扫描件申请立案,在收到法院网上立案系统“可以立案”的通知后到法院办理缴费、确认立案材料手续,一次性办理完所有立案手续,不必再为立案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法院。

  开通网上立案是我市法院利用互联网方便诉讼当事人,特别是外地诉讼当事人进行
远程立案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申请网上立案的流程非常简便。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首先只需进入汕头法院网(http//www.stcourts.gov.cn)的网上立案系统,点击“当事人注册”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材料申请注册。注册材料提交完毕后,网上立案系统将对当事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告知当事人注册成功,可以申请网上立案。

  诉讼当事人成功注册后,可凭注册账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立案系统,提交各种立案材料的扫描件。法院立案庭将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网上立案系统作出答复:对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可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金额;对因申请立案材料欠缺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对不属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或与立案无关的申请直接予以删除,不予答复。申请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在获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复后,在7日内带齐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复的法院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立案庭对当事人带来的申请立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经审查确认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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