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开通网上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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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0:2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本月1日起,我市法院正式开通网上立案,当事人只需通过汕头法院网(http//www.stcourts.gov.cn)提交材料扫描件申请立案,在收到法院网上立案系统“可以立案”的通知后到法院办理缴费、确认立案材料手续,一次性办理完所有立案手续,不必再为立案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法院。 开通网上立案是我市法院利用互联网方便诉讼当事人,特别是外地诉讼当事人进行
诉讼当事人成功注册后,可凭注册账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立案系统,提交各种立案材料的扫描件。法院立案庭将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网上立案系统作出答复:对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可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金额;对因申请立案材料欠缺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对不属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或与立案无关的申请直接予以删除,不予答复。申请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在获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复后,在7日内带齐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复的法院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立案庭对当事人带来的申请立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经审查确认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立案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