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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经济适用房上市不足一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0:2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由于经济适用房特殊的产生方式和政策规定,有关二手经济适用房大规模上市的预言没有成真。截至去年底,本市大约有15万套经济适用房跨过住满5年后再上市交易的门槛,但交易量仅7500套左右。

  本市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入住高潮集中在2000年左右,因此业内曾预测经济适用房很可能在2005年前后大规模再上市。然而,链家地产的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本市二手经济适用
房的交易量为7500套左右,与2004年相比,虽上涨了八成多,但与2005年底超过5年大限的15万套存量经济适用房相比,仍显得不温不火。

  2004年,北京市国土房管局颁布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中经济适用房满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的规定,就是为了抑制经济适用房投资热,充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而量身打造的。

  专业人士认为,影响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大焦点:首先,在众多可以上市交易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之中,虽然有一部分是用于投资目的的,但从政策层面上看,政府对经济适用房投资的控制比较明显。这一点在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收益率得到充分显现。以回龙观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为例,2000年购买时每平方米2600元,总价23.4万元,装修花了3.5万元,住满5年后,以市场价3650元/平方米出售,扣除10%综合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年投资收益率仅为2%左右。

  其次,目前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人群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不愿承受过高价格。住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要按市场成交价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有一部分出售者会将这部分费用变向转移到房价中;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并不会迎合出售者的意图,一方面是因为自身的价格承受能力并不是很强,另一方面就是随着北京新建经济适用房的增多,虽然这些项目并不能缓解目前紧缺的供需矛盾,但是在利益权衡过程中,必然会使一部分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人向新房转移。

  此外,买卖双方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相关政策的细节部分不太了解,直接影响到经济适用房的交易顺利进行。主要表现为:部分已经住满5年,但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日期还未满5年,出售时即以市场价格交易,在税费缴纳和产权过户时出现不能顺利办证的情况。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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