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道德谴责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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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1:02 温州都市报 | |||||||||
◎阙贵长(泰顺县) 近来有关道德缺位、正义丢失的事件在媒体上时有披露。比如一名劫匪在抢劫一女士时,有一男子路过既不施救也不报警反而绕道前行。劫匪见此,对那路人怒斥:你看见有人抢劫却不救助,还算个男人吗?还有就是前几日在宁波街头出现的事件———两名男子抢劫得手后拦下一出租车企图逃跑。驾驶员面对趴在出租车车头请求帮助的受害女子,非但没
“看客”如此丑态,我想国人仅以道德谴责、舆论监督的方式,像是箭射石臼———无动于衷。对此,诚如法律界人士所言,完全可以追究行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例如对“看客男子”通过所在单位对其扣发奖金等给予惩处;对出租车司机则完全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了帮助劫匪逃匿的嫌疑,足以触犯刑律条款了。否则,仅仅以道德谴责一通了事,虽然可能会让这些人一时没有脸面,但终究是“无关痛痒”。今后恐怕“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又将发生。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看客”,政府部门要严管了,触犯法律的要坚决打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