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商冒充货主提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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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3:01 今晚报 | |||||||||
本报讯 一贸易公司经理利用做中间商带客户看货的机会,掌握了买卖双方的情况,后假冒货主提走一集装箱货物予以变卖。日前经两审法院审理,该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37岁的于某是山东省人,在山东省一家贸易公司日照分公司任经理。去年5月,北京一家公司将两集装箱废旧塑料存放在本市塘沽天海堆场。当月15日,于某作为中间商带客户
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于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二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孙启明 刘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