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两制”居民怕摸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4:30 法制晚报 | |||||||||
小区1号楼和6号楼最近安新电表不是电力公司的疑为临时电
电力公司称期房全建成才能申请市政供电律师认为入住条件不符开发商违约
朝阳区东一时区1号楼和6号楼最近新装上了电表,但业主们发现,电表不是电力公司安装的,他们担心用的还是临 时供电。 现场 同住一小区用电不相同 昨天下午,记者在1号楼张先生家看到,新装的电表为天津某公司生产,电卡是黄、蓝色底,正面印有编号。而5号 楼李女士家的是“北京电力公司”的绿色电卡。 据了解,购房合同约定业主入住时开发商提供市政供电。去年6月,一期业主办理收房后,开发商承诺去年年底全部 实现市政供电,并陆续对各楼电表进行更换。 “现在好多邻居都开始到银行买电了,我们还得去物业那儿买电。”张先生无奈地说。 居民王大妈告诉记者:“以前隔三差五地停电,而且一停就是一天,我家已经赔进去3个电器了。” 相关说法·物业 已换市政电两栋楼特殊 东一时区物业部经理苗连忠表示,目前小区临时电转市政电已基本解决。一期13栋楼中,6栋楼的业主到银行买电 ,5栋楼还未开始收费,1号和6号楼属于“高压自管户”。“电力公司负责结算总表的电钱,各户的电费由物业代收。”苗 连忠解释道。 相关说法·电力公司 房产全合格才能来申请 北京电力公司客户服务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一个房地产项目只有在所有期房都建成并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到 电力公司申请使用市政供电。小区究竟用的是施工临时电还是市政供电,开发商和物业最清楚,电力公司没有备案。 律师说法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起诉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倪长利告诉记者,水、电等是构成合格房屋的必备条件,“业主入住时只要其中一项不达标 ,比如使用临时电,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文/记者胡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