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盗贼专吃“窝边草”偷了公司偷同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1:02 大连晚报

  本报讯本市中年市民邹某在某单位当临时工,他利用该工作将贼手伸向了同事的工资卡、医疗卡,伙同他人从偷来的工资卡上取走14200元。此案被警方侦破。2006年2月下旬,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邹某及同伙被判刑。

  市民邹某今年49岁,曾在某单位当过一段时间的临时工。2004年9月起,他盗窃了本单位工作人员保管的业务用调制器10个、同事的小灵通、手机,还在业务部门偷各种电话机
,偷同事的小灵通充值卡。贪婪的邹某连同事价值10多元的剃须刀、电子表都不放过。少到100元,多至数千元的现金,只要让他看到统统找机会盗走。一次盗窃时,他偷走了一位同事放在办公桌里的工资卡、医疗卡,由于同事防范意识不强,工资卡的密码条与工资卡放在一起,邹某知道了工资卡的密码。

  邹某找到了中年妇女王某,说自己捡到了一个工资卡,让王某到某银行去取出卡内的钱,事成后分给王某一部分款。王某明知此工资卡并非邹某所有,仍取走工资卡内的14200元。事后,邹某分到1万元,分给王某4200元。邹某还用偷来的医疗卡分多次购买了价值近2000元的药品。2005年的6月,此系列盗窃案被警方侦破,犯罪嫌疑人邹某、王某被抓获。邹某盗窃作案25起,盗窃的钱物共计31590.8元,王某诈骗作案一起,诈骗数额14200元。

  2006年2月下旬,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