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专吃“窝边草”偷了公司偷同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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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1:02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本市中年市民邹某在某单位当临时工,他利用该工作将贼手伸向了同事的工资卡、医疗卡,伙同他人从偷来的工资卡上取走14200元。此案被警方侦破。2006年2月下旬,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邹某及同伙被判刑。 市民邹某今年49岁,曾在某单位当过一段时间的临时工。2004年9月起,他盗窃了本单位工作人员保管的业务用调制器10个、同事的小灵通、手机,还在业务部门偷各种电话机
邹某找到了中年妇女王某,说自己捡到了一个工资卡,让王某到某银行去取出卡内的钱,事成后分给王某一部分款。王某明知此工资卡并非邹某所有,仍取走工资卡内的14200元。事后,邹某分到1万元,分给王某4200元。邹某还用偷来的医疗卡分多次购买了价值近2000元的药品。2005年的6月,此系列盗窃案被警方侦破,犯罪嫌疑人邹某、王某被抓获。邹某盗窃作案25起,盗窃的钱物共计31590.8元,王某诈骗作案一起,诈骗数额14200元。 2006年2月下旬,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