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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开出新治安法“第一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2:3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3月3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王兵 孙晓雯)驾驶着无牌照货车,一位司机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强行冲关逃逸,警方将其截获后,依法给予司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这是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济南开出的处罚“第一单”。

  3月2日11时许,天桥公安分局桑梓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济南市某化工工业园附近拦查一辆无牌照货车。当民警上前准备检查时,货车司机趁民警不备发动引擎,驾车逃逸。民
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货车司机不仅没有减速停车,反而加大油门疯狂逃逸。在追赶了3公里后,民警终于将该货车截获,并将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司机冯某当场抓获。

  经审查,当日上午,来自聊城的冯某受别人委托来济南运输土方,没想到遇到了民警,由于自己驾驶的货车没有牌照,为逃避处罚,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逸,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严重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构成违法行为。

  当日17时许,桑梓店派出所按照3月1日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嫌疑人冯某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据悉,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对发生此类行为的当事人,警方的罚单是罚款50元及批评教育,但不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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