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连查三天 娱乐场所超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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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6:38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叶枫报道 从今日凌晨开始,沈阳市将连续三天,在全市范围内检查娱乐场所超时营业、容留未成年人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行为。之前,本报对沈城部分娱乐场所凌晨2点后仍然营业进行了报道。 《条例》3月1日实施,其中引起最大争论的一点就是凌晨2时到8时禁止营业。本报在采访中发现,很多量贩式KTV等场所都存在超时营业的问题。
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表示,由于《条例》刚刚实施,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所以没有进行执法检查。但考虑到现在超时营业的实际情况,从今日凌晨开始,进行三天的检查行动。检查也是一种宣传,让商家知道新出台的法律。 按照《条例》规定,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要处以警告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1~3个月。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到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至3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