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明白卡"收费项目公布 13项标准一清二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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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8:47 汉网 | |||||||||
(记者胡江南 实习生李佳)昨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交委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出租车“明白卡”收费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但不含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经合同约定的其他收费。 这13项收费标准分别为:道路运输证10元/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元/套;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中,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反光号牌100元/副,不反光号牌80元/副;机
该通知还要求,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按“明白卡”所列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频次;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经营者对不按“明白卡”所列项目和标准执行的,可以拒缴,并向价格或行业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市物价局12358,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82633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