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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莫上不法中介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8:5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日上午,晨报开通了一个小时的公积金专家热线,其间电话不断,市民们都盼望通过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专家找到解决办法。

  符合两条件方能享受公积金待遇

  在打进热线的市民中有很多人想知道,他们属于企业内退职工,或他们的企业被兼
并或托管了,在这种条件下,他们是否也有权利享受公积金待遇。对此,专家们想提醒的是,享受公积金待遇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与单位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二)是单位在职职工,并从单位领取工资性收入。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便可享受公积金待遇。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当职工工作的原单位已没有经济能力,连发放职工的生活费都困难了,就谈不上缴公积金了,比如南京有些靠政府救济的企业。至于已经破产的企业,则更不可能为职工再缴纳公积金了。

  市民谨防上不法中介的当

  昨日有读者打来电话,询问现在常会看到“公积金贷款(12万),请打电话×××××”的广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不可信?

  对此,专家说,有个别中介机构利用借款人不了解贷款办理流程和怕麻烦,收取高额中介服务费。在此,专家提醒市民谨防上不法中介的当,其实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去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直接办理,除抵押费、公证费外,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南京市公积金咨询电话缴存:84552817 84552819;贷款:84552827 84552829

  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电话:84552899 95533;监督电话:84552800

  作者:杨加丽 王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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