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名检察官获全国专家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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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8:5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徐进)记者前天从市检察院获悉,本市3名高级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被授予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的3名检察官分别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鲁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周永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龚培华。
去年8月,高检院正式启动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并出台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办法(试行)》。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从主管或从事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主要业务工作中选拔、评审产生。检察业务专家每两年评审一次。 据悉,检察业务专家将享受专家津贴,可以参加研究重大业务问题,研究有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参加查处全国或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