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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轻信网友被强奸4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0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朝阳讯(记者李甜香)因为幼稚和轻信,一个13岁少女失身了。

  奸污她4次的网友,仅仅用吃饭和逛公园就轻易骗取了女孩的信任……

  女孩报案小旅店里失身

  2月23日,朝阳市某初中一年级学生小丽(化名)在姐姐的陪同下,到前进公安分局案件大队报案,称被网友强奸。

  据小丽介绍,2月21日晚,她被19岁的网友李某骗到火车站前一家叫兴旺的小旅店,该男子不让其回家,称:“你必须陪我玩一次,否则今晚就不让你回家。”李某将其强奸后又逼她往家里打电话,说她在同学家住,不回家了。次日,小丽又3次遭辱。色狼威胁不许跟家人说

  2月23日,小丽回家后对父母说在同学家住了,后又说在旅社一个人住的。

  就在这时,李某打来电话警告小丽:“不许和你家人说咱俩的事。”就在小丽接电话时,她的姐姐通过在另一个房间的串联电话,听到了两人的对话。

  在小丽父母的逼问下,小丽终于承认:她这两天和李某在一起,被李某强奸了。

  动了邪念请吃饭骗信任

  前进公安分局案件大队队长徐达介绍说,他们根据小丽提供的李某QQ号,通过技术手段,于2月24日上午,确定李某正在纺织路的“精英网吧”上网,于是立即派出民警前往抓捕。

  据李某交代,他家住北票市农村,没有职业。2月19日,在网吧聊天时,发现坐在他前面的小丽长得很漂亮,便动了邪念。他乘机偷窥了小丽的QQ号,并加为好友。经过两天的网上交流,他骗取了小丽的信任,并把小丽约出来,逛公园、请吃饭,后将其强奸。

  目前,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报请检察机关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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