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有望"禁鞭"改"限鞭"4月向社会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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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59 汉网 | |||||||||
(记者张剑 通讯员张伟)我市中心城区有望实现烟花爆竹的“禁”改“限”。昨日召开的市安委会传递出这一信息。 市安监局局长李上玉称今年将“做好中心城区‘禁’改‘限’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搞好经营销售网点的规划布局”。对烟花爆竹的零售地点和燃放地点作出详细规定,但严禁在市内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禁在中心城区设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另悉,本月起,我市将采取多种形式,就中心城区是否能有条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市民意见,一旦市委市政府做出决策,同意“限鞭”,则需要对目前的《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修改,按照有关立法程序,起草《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来自市人大的消息,《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预计在4月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稿,将在6月至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