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拆迁办:这事该我们管施工单位被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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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1:5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姜宏君 本报3日讯今日,本报刊发了《五部门都称与己无关拆楼起扬尘到底谁来管》一文,11时,记者接到哈市拆迁办主任张同海的电话,他说:“拆楼扬尘问题,应该归我们管理!”
张主任在电话中说,拆楼扬尘问题,应该归拆迁办管理,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他已经对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张主任说,《生活报》的报道对他们的触动很大,他们将对哈市拆迁单位进行一次大整改。 17时,记者再次接到哈市拆迁办的电话,该办管理处王福堂副处长告诉记者,针对《生活报》的报道,他们刚刚开完行业大会,并组织了企业负责人去报道中提到的西大直街施工现场召开现场会,对与会的企业负责人提出“这样的拆迁现场,假如你们是这里的老百姓,能生活好吗?”的责问。要求所有的拆楼工地必须按照环保要求执行,不达标的坚决整改。对本报报道中提到的南直路施工单位、西大直街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王副处长保证:“从明天起,哈市的拆楼工地都必须按照规定施工。” 王副处长说,当天回答记者投诉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回答错误,受到了单位领导的严厉批评,还将写出深刻的检查。 对于拆楼现场该如何规范作业的问题,王副处长说,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彩钢板进行围挡;扬尘的拆迁物,必须进行湿式作业,即进行喷淋;运输车辆必须有准运证,密闭式运输;临近一类街道的拆楼工地,必须设防护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