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咬"住男孩小脚 家长索赔七千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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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4:4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日期>2006/03/04 <栏目>晚报.社会新闻 <引题>
<标题>电梯“咬”住男孩小脚 家长索赔七千余元 <副题> <作者>廖桂金 秋枫 <正文>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秋枫) 前天,4岁的小小肖将SM城市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到了湖里区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还有医疗费之类的2000余元。 小男孩与大公司较上劲,缘于一起突发事故。原告的诉状称,去年9月18日晚上,妈妈带着小小肖到SM城市广场逛街游玩。大约晚上8时20分左右,母子两人站在6号扶梯上时,电梯突然停了下来,小小肖的脚被夹住了,动弹不得。 母亲赶紧报警,5分钟后,民警带着SM城市广场的管理人员和电梯维修工一块来了。现场发现,电梯梳齿板断掉了,有半块掉在扶梯上,导致电梯停了下来。很快,小小肖的脚被拔了出来。 第二天,小小肖被送进医院,诊断为左足拇指挫伤,需休息3周,且需家长陪护。家长说,他们为此不仅花了医疗费,母亲还不得不请假导致损失近2000元工资。更重要的是,小孩受到巨大惊吓,幼小心灵遭受打击,从此看到扶梯就无比恐惧。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