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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砍林木换来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6:5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叶宇记者王青山)日前,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决超伐林木360株的张家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中旬,东坡区三苏乡长江村村民张家贤与该区修文镇易家村村民张德成达成树木买卖协议。当月20日,采伐手续办理完结,批准采伐株数为150株,树种为巨桉。张家贤于当日至30日止,实际砍伐370株,超砍220株。张家贤还先后超砍巨桉
40株、松树10株、桉树9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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