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离婚不久生下男婴 前夫设计“偷走”襁褓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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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7:4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 姜远海 通讯员 青天 实习生 胡丽 杨晗 报道:午5时40分,一名20多岁的少妇泪流满面地跑到枝江市马家店派出所报警,称她三个多月大的孩子被人“偷走”了。 少妇自称姓陈,婚后不久即与老公离婚,那时已有身孕,三个月前产下一男婴。
前夫是广东人,一直在广东做生意。离婚后,双方一直没有再见面,只是有过电话联系,前夫也知道他已经做了父亲。 3月1日,一位朋友开了一辆银灰色现代跑车,专程从广东到枝江来看望陈某,并在陈某家中住下。 3日,天气晴朗。中午时分,这位朋友说是抱孩子到外面晒晒太阳,陈某没有反对。 下午4时许,陈某忽然想起要为孩子喂奶了,却不见客人抱孩子回来,便在自家房前屋后寻找。然而,朋友和那辆在院子里停了2天的跑车不见了踪影,打其手机,对方却挂断。 不祥之兆笼罩在陈某心头,她赶紧跑到枝江市上宜黄高速公路的入口处查看录像资料,果然发现那辆跑车已于中午12时35分上了高速公路。通过高速公路录像系统协查,发现这辆车已于下午3时40分在武汉西下了宜黄高速公路。 陈某急忙报警。 接警民警一边安慰陈某,一边带着她去核查高速公路的录像资料。通过调查,没有发现这辆车从武汉再上高速公路。此间,陈某不停地拨打前夫及那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一直是无法接通。 下午6时21分,陈某备感绝望之时,突然接到前夫的电话,前夫告诉陈某,孩子和他已从武汉乘飞机回到深圳,叫她不要牵挂。 陈某这时悬在嗓子眼的心才稍稍安定下来,但她对前夫的这种行为非常愤怒,表示一定要将孩子“追回来”。 | |||||||||